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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时44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16年6月28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修订案),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予以发布,望全体会员共同遵照执行。


  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

  诚信,是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和道德准则。为了促进北京律师更好地诚信执业,北京市律师协会制定本公约,全市律师应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不丧失原则

  第二条  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不违法办案

  第三条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唯利是图

  第四条  审慎发表公开意见,不误导公众

  第五条  依法保守秘密信息,不违规泄密

  第六条  尊重理解同业人员,不相互贬损

  第七条  诚信披露执业信息,不夸大宣传

  第八条  严格遵循行业规则,不恶意竞争

  第九条  主动规避利益冲突,不违规接案

  第十条  如实告知法律风险,不虚假承诺

  第十一条  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不敷衍应付

  第十二条  合理开支办案费用,不挥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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