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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市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讲座并完成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14时07分  作者: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九届市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最高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讲座。最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姚辉作主题发言。讲座由任丽颖主任主持,200余名律师参加。
  为了使专业委员会研讨成果惠及广大律师,委员会积极进行了相关主题的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并于近日完成。此次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及审校工作由委员会主任任丽颖和副秘书长孙玲完成。感兴趣的律师可登陆本网站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进行网络培训课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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