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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完成北京律师学院首期刑事诉讼法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
若干实务问题解读”专题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10时36分  作者: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授课

  2013年8月9日至1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北京律师学院举办了“2013年第一期《刑事诉讼法》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为期两天,共进行了四场专题培训。全市近200名律师报名参加。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韩嘉毅、秘书长刘玲分别主持了培训活动。在8月9日下午进行的专题培训活动中,作为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起草人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围绕“《刑事诉讼法解释》若干实务问题”向广大参训律师进行了详细解读。内容主要包括:辩护与代理、检验报告的审查与认定、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认定、非法证据排除、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庭前会议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等八个方面问题。
  为了使律师学院培训成果惠及广大律师,委员会对本次专题培训的网络培训课件进行了整理并于近日完成。此次网络培训课件整理工作由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德满共同完成,审校工作由授课老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及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韩嘉毅共同完成。感兴趣的律师可登陆本网站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进行网络培训课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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