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
及2012年下阶段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6时49分  作者: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现有92名委员。主任为默立,冯继勇、朱小辉、熊智、李继泉为副主任,沈永熙任秘书长,孙为、吴丽莉任副秘书长。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联席会会议精神,为有计划顺利开展本委员会的工作,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初步确定了本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及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2012年9月23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各位委员的工作建议。
  第一部分、三年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
   (一)推动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及相关领域的立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
   (二)提高北京律师和本委员会委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
   (三)搭建本委员会委员之间沟通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
   (四)扩大北京律师和本委员会在业界的影响力;
   (五)完成北京市律师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争做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以及主任会议
  本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初步定于第一季度,主要就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就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可召开全体委员临时会议。
  主任会议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现场会议,落实本委员会年度计划;讨论、处理本委员会有关具体事项。主任会议平时可采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召开。
  秘书组负责处理本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执行全体会议以及主任会议的决定。
   (二)组织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和委员的专业水平,本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学者、教授、政府官员以及实务领域的资深人士,进行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相关的业务培训、讲座和研讨会。每年至少举办四次业务培训,其中至少有两次活动由全体委员参加;至少有两次活动面向全体会员,邀请非委员参加。
  (三)就法律制定和实施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委员就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和政策制定等开展调查研究,参与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制订,就法律制定和实施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公布、出版
   每个委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务价值的专业文章。组织开展本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之间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并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教授、行业资深人士就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领域的疑难案件、律师实务和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和论证,对行业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将研究成果公开发布,将委员撰写的专业文章结集出版,每年至少发布一项研究成果。
  (五)制定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业务操作指引或业务规范
  组织委员起草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业务操作指引或业务规范,以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避免律师执业风险。
  (六)以委员所在区为基础划分小组,开展丰富、高效沙龙活动
   本委员会委员人数众多,为高效、方便、常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以本委员会委员所在区为基础划分4-5个小组,开展专业、文体等沙龙活动。每个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研讨会或交流活动。提倡每个小组开展专业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向其他小组委员和北京律师开放。每次活动前各组组长需向专委会秘书组递交申请,活动结束后提交活动简讯及研讨成果和照片。
  (七)做好委员之间联系、沟通工作
  建立本委员会委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互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如公共邮箱、内部QQ群,经申报市律协同意后拟试开通本委员会微博,便于内部沟通联系和交流。
  (八)通过专业法律论坛、律师讲师团、业务研究和交流等各种活动,加强宣传工作
   通过主办、参办、协办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问题论坛,组建专业律师宣讲团,研究讨论社会热点和难点案件,发表专业文章,出版专业著作等各种途径,加强北京律师和本委员会的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九)把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办成开放的委员会
  本委员会真诚期望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加强横向合作和资源整合,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本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会把本委员会建成一个开放的委员会,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2012年下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本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特拟定如下计划。
   一、召开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制定本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各自责任范围,确定本委员会业务工作部门设置和人选,并就近期工作及计划做出安排和布署。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本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及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听取委员的建议或意见,同时安排和布置当前主要工作。
  三、以委员所在区为基础划分4-5个小组,确定各组正副组长人选,开展丰富、高效各项沙龙活动,每个小组至少开展两次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研讨会或交流活动。
  四、邀请专家、教授、实务领域的资深人士,进行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相关的业务培训、讲座和研讨会。举办两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由全体委员参加;一次面向全体会员。
  五、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讲师团律师的条件、要求及收到的相关课件,本委员会推荐讲师团律师。
  六、组织委员着手起草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业务操作指引或业务规范。
  七、建立本委员会委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互动平台,完成本委员会委员通讯录、设立公共邮箱、短信平台,根据情况设立委员之间QQ群,经律协同意可开通本委员会微博。
  八、号召委员学习《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九、按市律协统一部署进行本委员会专家、顾问聘任工作。
  十、要求每位委员开始撰写一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务价值的专业文章。
  十一、主管的业务小组应提交2013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十二、完成市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