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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及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16时29分  作者: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2年7月,各专业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本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为84名委员。在7月22日的选举中,吴颖萍律师当选为主任,金晓莲、梁枫、黄乐平、徐阳当选为副主任。马照辉律师任秘书长,郝云峰、汤树荣律师为副秘书长。面对未来三年的工作,各位委员充满热情,经过主任会议讨论,初步确定本届任期工作规划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首要工作就是做好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本委员会计划在组织建设方面开展以下工作。
  1、为调动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委员参加活动的广泛性,准备成立若干个专业组,围绕专业重点地开展各种活动;
  2、每年年初向委员提出年度工作要求,年末进行工作总结,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二、专业活动
  在未来三年的时间里,我委准备从三个方面开展专业活动。
  1、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
  在本届专业委员会任期内,准备每年举办一期面向全市律师的大型培训,争取每年举办两期面向部分律师参加的中型和小型研讨活动。
  2、疑难案例研讨会
  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简称劳动法学会)联合举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是我委历届的传统活动。由律师、法官、仲裁员提供的各类疑难案例在人民法院的法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劳动行政机关的人员、工会干部、企业代表和本市的律师一起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达成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共识。此会深受众多律师的欢迎。我委在任期内,将继续与劳动法学会合作,拟每年合办一届疑难案例研讨会,为北京劳动法律师提高专业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做出努力。
除此之外,我委还将不定期举办中小型案例研讨会,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3、专业文章的发表
  在本届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我们会对委员提出每年一篇专业论文和一篇案例的写作要求。
  三、法制建设
  1、参与立法活动
  (一)就劳动立法方向提出我委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地、有计划、有重点地跟踪国家立法、地方立法、部门立法和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当中的问题。
  2、为各级立法机关提供律师专业立法建议。
   四、社会服务
  1、继续开展“六方联动”工作
  “六方联动”是由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高院、市信访办、市企联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由律师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对劳动争议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这是首次由政府出资购买律师服务,也是推动律师业务发展途径的新尝试。实践表明,联动机制已取得显著成效。我委将继续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扩大效果。
  2、推荐兼职仲裁员,打造北京特色的劳动争议特别仲裁庭
由北京律师担任兼职仲裁的北京劳动争议特别仲裁庭,自2002年成立至今已经有十余个年头,结合这些年的工作成绩,和现阶段劳动争议审理现状,我委将继续开展兼职仲裁员的推荐工作。
  3、服务基层
继续参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宣传进企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宣传进社区”。
  五、交流合作
  1、内部交流
  通过建立微群和内部QQ群,让委员能够有一个实时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委员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
   2、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与兄弟专业委员会合作,联合举办各类研讨会、沙龙等活动。
  3、与全国和其他省市律协合作。
  4、按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国际交流研讨活动。
  六、按时完成市律协交办的各项工作。

  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2年8月14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召开了办公会议。在分析、总结以往各届专业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和专业委员会的发展状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继续发扬委员会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专业委员会工作,繁荣首都劳动法学的研究与实践,提高律师的劳动法律服务专业水平。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案例研讨会
  2012年9月下旬,我们将拟组织北京律师积极参加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单位举办的案例研讨会。让更多的律师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也充分地展示律师的风采,继续提升北京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二)大型专业培训活动
  对象:全市律师
  内容:根据目前形势,《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四、北京市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地方性规范,今年均有可能出台。届时,将及时安排培训。
  主讲:邀请文件起草人担任
  培训目标:深刻理解法律规定
  时间:根据立法进展情况确定
  (三)内部培训
  对象:全体委员
  内容:论文写作
  主讲:薛长礼
  培训目标:提高律师劳动法理论研究水平
  时间:初定11月
  以上计划原则上必须完成,若立法动态有变化,内容可做调整。市律协临时安排的工作以及其他紧急任务,应随时研究落实。
   三、措施
   1、继续坚持分工合作、团结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作风;
  2、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成果;
  3、近期向全体委员发出详细的调查问卷,摸清情况;
  4、成立四个专业研究组,吸引更多的律师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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