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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一般规则在担保实践中的运用”讲座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17时44分  作者: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0年4月24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十月大厦八楼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物权法一般规则在担保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的讲座。讲座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尹田先生担任主讲人,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晋,以及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北京市10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业务研讨讲座。研讨讲座由黄晋主任主持。
  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在不少方面对《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做了从理念到规则的修正。针对律师同仁比较关注的担保法律实务问题,尹田教授从《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冲突和衔接入手,详细分析了独立担保制度、最高额抵押、浮动抵押、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公示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留置权等基本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前后两部法律关于担保法律制度问题的规定和衔接做了全面、深入的对比和介绍,重点阐释了物权法一般规则在担保法律实践中如何加以运用的问题。尹教授对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这一物权公示制度的剖析尤其深刻,尹教授所举的法院典型案例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纠正了一些错误的法律观念,给参会律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这次业务研讨会时间三个半小时,通过尹教授的精彩讲解和互动沟通,与会律师们受益颇深,增强了担保物权的法律认识,提高了担保法律实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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