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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和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2日 14时36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09年6月19日上午,北京律协和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有: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张小炜、姜俊禄、副秘书长刘军和李肖霖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周纳新、联络部部长张在萱、秘书长徐岩。

    周纳新理事长介绍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成立情况及现状。她说,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是1996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北京市社团办公室登记注册成立的,为独立社团法人的公募性基金会,是国内目前唯一的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2008年1月之后,基金会获政府批准享有免税政策。基金会的主要援助内容有:典型法律援助个案、法律援助项目资助;对各类法律援助机构的资金支持、对基层公益法律服务的资金支持、对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调研等。

  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延庆、密云、门头沟、房山和怀柔进行农村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延庆作为重点试点县,基金会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一个对口支援农村法律服务的律所,全程参加了支援延庆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活动。延庆县现已全面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受到政府和老百姓的重视,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周纳新理事长希望法援基金会与北京律协一道,组织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对口支援远郊区县服务,进一步扩大对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援助。

  张学兵会长说,北京律协一直非常关心、支持公益事业,本届律协的工作重心向公益法律服务上倾斜。今年下半年将结合市司法局的要求在远郊区县加大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如可在1至2个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一些人力和财力的支持。

  第八届北京律协工作重点之一是带领全市律师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引导全市律师参与和推进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会计划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引导律师深入社区和乡村,促进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切实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为中小所律师和年轻律师提供展业帮助,为百姓提供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本市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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